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短短的100天內,
我們開始找婚紗公司(該有的樣子還是要有)
用最低廉的價錢,拿到我們所需要的七套禮服+20組照片+1張光碟
其他拉哩拉雜的都不要!

雙方父母應該是笑的何不攏嘴.
畢竟當初,我們洗腦灌輸的很徹底.."不結婚喔!"
雖然當時的口號是"假結婚真詐財".
但奇怪的是.他們毫無異議的笑呵呵接受
(真不知道到底是誰比較賊?!)

陸續的.喜餅喜帖出爐,
喜餅還分三種,北港大餅+郭元益中西餅+J最愛的粉紅手工餅.
尤其最後一組贏得眾人的最高喝采..(太可愛又太可口了!!)

PS喜餅不能少.要讓大家出手的心甘情願!
所謂拿人手短,吃人嘴軟ㄇㄟ...

.....待續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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